全体教职工:
为规范清远校区电动车、自行车停放,即日起,教学楼、综合楼电动车、自行车停放在10号教学楼侧面小车停车位,宿舍区停放在学生食堂穿梭巴士停车区侧面,请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,违者扣车处理。停车区域见附件。
广州城建职业学院
保卫处
2024年10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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